第一条【定义】整合营销机构,指为淘宝平台商家提供内容整合营销能力的主体。
第二条【准入与退出】
准入要求 |
退出 |
再准入 |
||
主动退出 |
被清退 |
主动退出 |
被清退 |
|
(一)账号须完成支付宝企业实名认证; (二)缴纳足额保证金; (三)主体从事内容制作相关业务一年以上; (四)满足一定的软硬件要求,如完备的多机位/导播/收音设备、成熟的镜头切换/画中画/图文结合等技巧; (五)淘宝账号未有商家身份; (六)一张营业执照只可准入成为一个整合营销机构。 |
满足一定条件,可申请主动退出。
|
以下情形立即清退: (一)不再满足准入要求; (二) 违反法律规定或因出现重大问题影响恶劣的。 |
满足准入要求即可申请。 |
(一)因不满足准入要求被清退的,重新满足准入要求后即可申请。 (二)违反法律规定或因出现重大问题影响恶劣被清退的,永久不允许再入驻。 |
第三条【生效时间】本规则于2020年8月11日首次生效。